明年1?a href="https://vic-nana.com/">新北市 蘆洲 網頁製作?日起,民眾一旦在北市13處拖吊專區,違停自行車,,須支付100元拖吊費與每半天25元的保管費。(記者陳紜甄攝)
2017-06-0815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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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記者陳紜甄/台北報導〕治理單車違停亂象,北市交通局今舉辦記者會表示,明年1月1日起,民眾一旦在北市13處拖吊專區,違停自行車,將遭交通警察大隊拖吊至放置場;車主領取車輛時,須支付100元拖吊費與每半天25元的保管費,但一小時內領車,可免付保管費。屆時自行車遭拖吊後,民眾逾四個月未領車,車輛將轉移給環保局處理為廢棄物或公告二手拍賣。北市十三處拖吊專區分別是捷運科技大樓站、羅斯福路四段(台大/公館站)、松山火車站、大安區大學里、萬華行政中心、捷運東門站、捷運大安站、羅斯福路東側、捷運古亭站、和平東路2段118巷、捷運中山國中站、捷運圓山站與台電大樓一號出口。停管處管理科長謝君毅表示,違停自行車違停於上述13處拖吊專區,交大就會進行執法,並將違停車輛拖吊至龍門國中、萬華國中地下停車場以及撫遠逾期車輛放置場。車主前往領車時,須出示身份證件與並填寫領車單,自行車如有上鎖,也會請領車人提供鑰匙領車,確認車主身分。交通局並提醒,違停自行車鎖在水溝蓋或是標誌桿,執法單位有權利剪鎖。由於自行車屬無納牌管理,交通局表示,如果發現民眾蓄意冒領,將通知警察機關依偽造文書與侵占罪移送法辦。據交大統計,103年自行車違停拖吊件數4072件、105年為6690件、106年1至5月則為2429件。鑑於共享無樁單車日趨盛行,交通局正在研擬共享車輛自治條例,業者須先繳交保證金,才可在北市投放車輛。違停共享單車一旦遭拖吊,交通局屆時會向業者收取拖吊費與保管費。交通局長張哲揚表示,共享車輛自網頁製作 新北 平溪治條例預計今年底送議會審查,希望趕在明年1月1日前,可實施該條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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